编辑:雅岚
来源:湖南省河长制
2018-05-07 10:24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一号总河长令的指示精神,督促河长巡河职责履行,湘西州泸溪县河长办为每个县级河长送了一份“特别礼物”——“巡河提醒函”。
"巡河提醒函更像是一个警钟,提醒我们时刻牢记河长使命、履行河长职责,今后,我们一定会加强巡河,切实履职,认真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县级副总河长、副县长向湖南收到县河长办派发的“巡河提醒函”时发自内心的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一号总河长令的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河长巡河职责,将“河长制”真正落实为“河长治”,湘西州泸溪县河长办为每个县级河长送了一份“特别礼物”——“巡河提醒函”,提醒每个县级河长严格“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的要求,切实履行河长职责,积极参与巡河。
巡河提醒函上不仅明确了河长职责、河长巡河范围,同时也明确了巡河要求和时限,规定每个县级河长必须每月至少巡河一次,并于每月28号之前将巡河登记表、照片等相关资料上交到县河长办。
自巡河提醒函发出后,泸溪县11个县级河长们严格按照湖南省总河长一号令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巡河,截止目前全县县级河长巡河累计达100余人次,及时发现解决河库问题20余处,河长们真正成为了河库的守护者。
(来源:湖南省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