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成蹊
来源:湘潭环保
2018-07-13 09:34
曝 光
有情况!
7月8日8点40分左右,
湘潭经开区莲城大道禁燃区域,
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什么?又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这可是在破坏我们的环境呀,一起去看看什么情况?
虽然当天是周日
得知情况后,湘潭经开区环委会各成员单位没有丝毫懈怠,公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在屠宰生猪时燃放了烟花爆竹。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公安部门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湘潭经开区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查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问题及时交办,工作微信群通报、交办,每日汇总调度通报问题整改进度,区主要领导进行点评调度,形成了蓝天保卫战及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工作机制。
环保小天天提醒广大市民:
◈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拒不执行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或存在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讯员丨齐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