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成蹊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网
2019-04-30 18:08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宁县公安局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坚决把12类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将打击锋芒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犯罪,集中力量展开全面侦查和重点打击,成功铲除了以戴某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目前该犯罪集团15名成员均被判处刑罚。
2018年1月29日,新宁县公安局周密部署,成功抓获该犯罪集团成员陈某源。
随后,抓捕小组奔赴各地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团伙成员戴某乐、周某其、戴某军、谭某兴、陈某根、王某刚、王某、王某涛、曾某、戴某烽、倪某煊、唐某鑫、李某卓、何某江等14人。
经查实:该犯罪集团以戴某乐为首,主要成员较为固定,自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强奸和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恶劣。
日前,被告人周某其被新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戴某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他13名被告人陈某源等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