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已出台义务植树条例 专家呼吁将执行完成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编辑:环保强 来源:法制报 2017-03-16 14:31
小编有话说 今年是开展全国义务植树运动36周年,3月12日是全国第39个植树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13个省份已先后出台义务植树条例。...

今年是开展全国义务植树运动36周年,3月12日是全国第39个植树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13个省份已先后出台义务植树条例。

  这13个省份分别是: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贵州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其中,黑龙江省提出,把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有专家呼吁将义务植树执行和完成情况纳入官员政绩考核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造林绿化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近年来,不同人群的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差异较大,发展不够平衡;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步伐需进一步加快,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单一需进一步拓展,存在法定性与执法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多省份引入行政和刑事问责制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问责机制。

  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13个对外全文发布义务植树条例的省份中,除了天津市,其余12个省份均引入问责制,但是重庆市和黑龙江省只追究行政责任。

  天津市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义务植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重庆市则指出,各级绿化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林业、园林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给义务植树活动造成损失的,由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份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义务植树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挪用义务植树资金等行为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等省份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义务植树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二)挥霍浪费、挪用、贪污义务植树绿化资金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日报》记者还注意到,广东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在义务植树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挪用义务植树绿化资金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义务植树尽责率偏低且不均衡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李飞认为,3多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国民的生态意识,更为中国的造林绿化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变化,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面临种种困境,亟须总结和完善。

  李飞透露,目前,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单一,尽责率偏低且极不均衡。依据现有规定,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主要形式还是每年栽植3-5株树木,相关植树计划和考核指标也主要集中在义务植树的株数和人次上。

  “在具体执行中,东部经济发达区域尽责率高,而中西部相对较低。城镇执行较好,农村尽责率日渐降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系统组织较好,而诸如民营企业、个体户、基层社区相对偏低。”李飞直言。

  “有的地方栽了拔、拔了栽,反而把树折腾死了,这种流于形式的植树活动,不仅没有起到正面的效果,反而劳民伤财!植树节即将到来,往年一些花架子式的植树活动不要再搞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如是说。

  李飞分析说,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文件表述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组织管理、监督不到位,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中所强调的检查、奖惩等制度缺失;宣传教育不够,民众对义务植树的全民性、义务性、重要性、公益性、法定性认识不足。

  应尽快颁行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针对目前全民义务植树面临的困境,李飞建议,创新尽责形式,拓宽公众履行植树义务渠道,切实提高尽责率。可以考虑在坚持植树劳动为主前提下,积极鼓励认种认建、认护认养、绿化宣传、技术服务、购买森林碳汇等多种形式的开展。

  李飞提出,时机成熟时,全国人大应制定《义务植树法》,国务院修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制订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强化义务植树的公益性、法定性、义务性及相关政策保障,突出激励机制和公益引领。加强和明晰全国绿化委员会权责范围,完善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规范义务植树从规划设计、尽责执行到成效监督一条龙机制。

  在孙建博看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都用较大篇幅论述生态建设,植树造林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应该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义务植树的新形式、新办法,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国民的参与意识。

  “不会植树的,可以选择当一天护林员,或是参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宣传,还可以通过认养绿地、古树名木等方式为生态建设做出贡献。”孙建博说。

  此外,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绿化美化国土空间。丰富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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