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秋风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06-27 11:05
2019年6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立法专家评估会,会议由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斌主持,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厅土壤生态环境处、法规与标准处、省环科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来自省农业农村厅、中南大学、湖南师大、中南林科大及相关单位的6名专家组成立法咨询专家组进行立法评估。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贾建旺介绍了“办法”制定的过程、遵循的原则、体现的理念和主要特色。省环科院院长黄凤莲、总工田石强及技术团队代表编制单位就“办法”具体条款进行答疑与说明。与会专家从法规草案的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通过后的社会效益等方面发表意见和修改建议,并一致认为“办法”符合有关上位法的规定,立足解决我省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内容系统全面可行,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省人大法工委胡雪清副主任就地方立法程序要求、条款内容操作性、实效性等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处理好与上位法及我省正在修订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关系;二是办法制定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解决我省重金属、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姚斌副厅长对省人大、省司法厅和与会专家对“办法”制定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要求立法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和要求推进下一步工作,并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抓紧研究与吸收,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