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宛青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网
2020-04-14 11:27
按省厅"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会同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分局在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支持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全力管控辖区,环境风险,于4月9日至15日对部分企业开展一季度和二季度双随机抽查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天元区时代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和芦淞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危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相关台账进行查阅,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提醒告知。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纪要做好"两确保"工作,更要切实履行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双随机,一公开"小贴士:
抽查方式:
根据辖区内污染源数量和监察人员数量等,通过移动执法系统摇号确定抽查单位名单,组织监察人员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最低抽查比例:
1.重点监管单位:市级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县级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
2.一般监管单位:市级部门至少按1∶5的比例(在编在岗监察人数:被抽查单位数)确定年度抽查计划,县级部门至少按1∶10的比例确定年度抽查计划。

(指导某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