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晨光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04-24 11:58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变好,餐饮机构增长迅速。餐饮机构增多也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餐饮机构油烟扰民现象也开始转变成市民身边关注的焦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餐饮机构必须要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口设置都必须规范。
2020年4月14日下午,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会同贺家土街道办事处、网格办工作人员就对株洲市第八中学沿线和周边的餐饮机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机构将面临停业整改。
当天,执法人员对十多家大小餐饮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进行定期清洗,是否存在油烟扰民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餐饮机构没有达到要求并发现有两家小型餐饮店在禁燃区内燃烧藕煤等高污染燃料的情况,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要求将油烟净化器安装到位并改用清洁能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机构一律停业整改,确保餐饮业惠民不扰民。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