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成蹊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12-03 17:29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湘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醴陵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实效。
近日,针对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李畋镇潼塘村道升塑料厂废水、废气污染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厂于2015年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但因环保设施达不到标准,一直未通过验收,2018年10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此次群众举报"工厂不定时开工,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废气扰民"等问题基本属实。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工作组人员对该塑料厂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完善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启动生产。相关部门结合行业管理要求,提出相关整改建议,指导企业合理选择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该企业负责人通过多方权衡,自愿停止生产,并积极配合工作组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对生产现场进行清理。考虑到当事人身体伤残等实际生活情况,避免整改工作给当事人家庭增加更多的经济负担,当地镇政府联系相关企业,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对厂内废旧原料进行处置,相关处置费用由当地镇政府承担,同时,积极帮助当事人联系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
目前,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完成了断电、断水,清除机械设备、原料及产品等工作。通过走访以及开展满意度调查,整改成效得到了周边居民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