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正青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衡阳市环境保护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实录)
编辑:成蹊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12-11 09:53
小编有话说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吕正平: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光临衡阳正青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新闻发布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吕正平: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光临“衡阳正青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新闻发布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为我们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利,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宏伟,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鲁骥,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唐小平。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湖南日报、湖南红网、湘声报、当代商报;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衡阳公共频道、衡阳人民广播电台、衡阳新闻网、掌上衡阳、衡阳发布等省市相关媒体。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请刘晓利局长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成就。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利: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衡阳正青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衡阳市环境保护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实录)

 

根据市委、市政府新闻办的统一安排,现就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发布。改革开放40年,是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蹒跚起步、曲折前行到茁壮成长的40年。这40年来,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看得更重

衡阳作为全国26个老工业基地、农业大市、有色金属之乡,40年来,经历了在发展和保护中摸索前行的艰难历程。衡阳市委、市政府紧跟时代步伐,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盼,回应老百姓从“盼温饱”到“盼环保”的转变,生态环保工作稳步前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党的十八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迈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坚实步伐。2013年,提出了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将环保作为四大底线工作来推进。2016年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生态优美新衡阳”的战略目标。2017年提出了“倾力打造全国最美地级市”奋斗目标,出台了《衡阳市生态文明改革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

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了组织协调和部门联动机制,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7年将市本级和县市区环保机构纳入政府行政执法保障序列,乡镇、街道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压实了生态环保责任,出台《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衡阳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市食药环侦查支队、公安局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室、法院资源环境审判庭、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等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协商活动,出台了《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全市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共管、环保综合监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环保投入保障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以来,市本级共投入、争取、筹集近80亿元,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新能源公交车和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黄标车淘汰补贴等新能源替代项目以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绿色发展、绿色消费成为时代主流,生态环境保护成为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了由边缘向中心工作的跨越。

二、绿色发展道路走得更好

40年来,我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源头防控不断强化。组织编制衡阳市“三线一单”,严格实行空间、总量、准入的环境管控体系,严禁“两高一低”项目建设。2016年以来,市本级否决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92个。注重规划环评引导,科学确定园区选址和定位,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入园,全市建成11个各具特色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大力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以来,全市关停落后产能企业256家,关停年产9万吨及以下小煤矿40处,关停小火电59处。大力实施振兴实体经济“3311”工程和工业原地倍增计划,打造多个千亿产业集群,推进产业升级提质。

能源结构不断优化。2017年,全市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38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6.6%,全市煤炭产量263万吨,负增长24.9%。全市天然气用气量2.47亿方、比上一年增长27%。

循环经济不断发展。打造了松木经开区、水口山经开区两个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全市万元GDP用水量由2015年的128.36方下降到2017年的99.4方,万元GDP能耗同比2015年下降11.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5.6%。

三、污染治理力度抓得更紧

40年来,衡阳市污染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也走过了一段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认真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要求,以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为引领,以推进“一江四水”净水行动为重点,以环境治理战役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湘江保护与治理成效明显。2013年开始,先后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类项目664项。2017年湘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湘江干流11个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均达到Ⅱ类标准。

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先后实施了水、气、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了《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面部署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17年以来累计完成水污染治理项目522项;大气治理项目211个,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380台,淘汰各类黄标车、老旧车、高排放公交车2万多辆;完成农村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983个;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项目45个。

突出环境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强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省政府交办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以来,办结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512.5件及反馈问题11件,省政府交办件51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522件,处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1700多起,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重点区域领域治理效果明显。加强水口山、合江套、松江、大浦以及周边污染严重区域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升级并转,关停、淘汰、搬迁涉污染企业173家,来雁新城、滨江新区现代化宜居城区初步成型,水口山、松江等地区区域环境状况旧貌换新颜,焕发蓬勃生机。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完成重金属治理项目197个,全市重金属排放总量比2007削减48%,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减少69%。

环境监管执法更加严格。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和“双随机”抽查制度,环境监管实现了“规范化、有计划、全覆盖”。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98起,罚款金额近3000万元,移送行政、刑事拘留62起,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

四、基础能力建设夯得更实

40年来,我市的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少到全的跨越。

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19座,污水处理能力81.5万吨/日,实现了县城以上和11个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处理,建成垃圾填埋场9座、垃圾站40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机动车环保检测站25个,以及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常宁市固废处置中心。

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监测站全部达到标准化能力建设要求,市环境监测站具有12大类190个项目监测资质。实施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全市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8座、水质自动监测站16座,全市109个重点监控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392台(套),覆盖全市主要环境要素的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建成投运衡阳市“数字环保”平台一期工程,移动执法、在线监控、应急响应、数据共享等逐步实现信息化。

环保队伍不断壮大。我市生态环保事业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从“三废办”、到环保办、到环保局,从一个只有几名工作人员的下属机构发展成为的集环境管理、行政审批、环境监测、监管执法于一体的综合性环保管理机构,目前全市市县(市区)两级环保系统共有工作人员1300余人,在改革开放的40年里不断发展壮大,为衡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生态环境状况变得更优

40年来,衡阳生态环境质量经历了一个污染持续加重、初步遏制到持续向好的曲折过程。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各项生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

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2017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2015年分别减少4.92%、7.56%、15.48%、12.98%。

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2017年,全市2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9.4%,其中24个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市城区空气优良率79.1%(288天),较2015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PM10、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降低17.6%、10.9%,SO2、NO2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降低11.1%、6.7%。2018年1-11月份,市城区空气优良率达到86.1%(284天);湘江干流水质平均值达到Ⅱ类标准。

自然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856.3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2.12%。建立自然保护区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4个;建立森林公园8个,湿地公园6个,地质公园3个。全市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24.5%增长到2017年的47.6%。

当前,“衡阳蓝”“湘江绿”成为常态,青山绿水、蓝天白云、飞鸟成群、鱼翔浅底画卷逐步呈现,人民群众更加真切的感觉衡阳的水更清了,天更蓝了,环境更美了,城市更宜居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目前,机构改革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生态环境部门将站在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衡阳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优美新衡阳贡献更大力量!

主持人:接下来,是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可以就今天新闻发布会主题相关的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

提问:你好,我是湖南日报的记者。为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利答:为构建全市齐抓共管大环保工作格局,我市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构建协调议事机制。市本级和县市区均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全市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工作小组、“一号重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全面加强了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建立环保责任体系。出台了《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衡阳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制订了《衡阳市污染防治坚战暨环境保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了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三是完善监督执法体制。市人大每年组织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听取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环保地方立法;市政协积极开展环保专题调研和民主评议。审判机关成立专门的资源环境审判机构;检察机关成立公益诉讼处、驻环保部门检察室;公安机关成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驻环保部门联络室;各乡镇均设立环保机构,行政村设立了环保信息员。四是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组织开展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成立“绿色卫士”等环保志愿者组织,开展“湘江守望者”、“环境记录者”、“绿色传播者”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企业守法意识、主体责任逐步增强,群众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媒体宣传环保热情空前高涨,全社会守护绿水青山的良好氛围有效形成。

提问:你好,我是湖南红网的记者。我市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如何?政府有什么举措来保障百姓的饮水安全?

市环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宏伟答:从2012年至今,我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近几年来,我市持续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以消除污染饮用水源的环境隐患,主要采取的措施可以简要归纳为“划、立、治”。所谓“划”,就是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目前,我市城区和所有县城都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总共15个,包括2个备用水源,此外,我们还划定了26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所谓“立”,就是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目前我市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设立保护区界碑界牌、宣传牌、交通警示标志,一级保护区设置了隔离防护设施,取水口设置了监控摄像头。所谓“治”,就是对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一些环境隐患开展整治,我们主要是开展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截污、垃圾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养殖和农业种植行为取缔和整治、人类活动风险防控、交通运输风险防控等。目前,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从明年开始,我们还将组织对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整治。

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关心饮用水水质情况,可以在我们市环保局的官方网站“环境质量”栏目下查看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每个月的水质情况,也可以在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水质检测公告”栏目下查看市城区4个水厂每天出厂水质情况。提问:你好,我是衡阳日报的记者。请问我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下步打算?

 

“衡阳正青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衡阳市环境保护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实录)

 

市环保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鲁骥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强化生态环保责任、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

我省2017年4月开始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为期一个月的督察,今年6月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省级环保督察,11月30日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工作刚结束。我市环保督察工作总体情况是: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从2017年4月24日起在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向我省反馈问题76件,其中,涉及我市的环境问题12件;向我市交办群众信访问题512.5件。到今年9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衡问题12件中,11件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还在1件,即水口山有色集团公司第六厂铍渣超期贮存问题按序时完成规范暂存整改任务,到2022年底完成安全处置整改目标;512.5件群众信访问题在2017年底全部办结。

湖南省第一环保督察组从2018年6月21日起的在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保督察,共向我市专项督办、交办问题67件,交办群众信访件530件。其中,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重复信访问题45件。至2018年11月30日止,已完成61件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专项督办、交办问题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91.04%;530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522件,办结率98.49%。

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从10月30日起在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向我市交办群众信访件431件,其中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重复信访件38件。截止12月8日,群众信访件办结166件,办结率38.5%。

从这三次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的反馈交办问题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来看,我市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废气废水污染、油烟扰民、噪声、畜禽养殖污染、采石采砂、生活垃圾污染等方面。

取得成绩:

我市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了不少成效。

第一,提升了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环保责任。通过督察,强化了“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并在中央督察效应带动下,我市出台并修订了有关环境保护责任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文件。在督察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与严肃执纪问责并重,全市因环保问题约谈和问责434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问责356人、省环保督察问责67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责1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通过这些措施,压实了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保责任,促进了“大环保”格局形成。

第二,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全年立365件,其中,查封扣押17件,停产限产6件,行政拘留36件,移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8起,处罚金额1073万元,立案数和处罚金额分别是2016年的4.4倍和3.3倍。2018年1至11月共立案289件,处罚金额1279.87万元,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第三,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两年时间,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对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覆盖式的督察,既解决了象水口山地区含重金属渗滤水污染等一批历史遗留环境难题和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矿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也解决了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畜禽养殖污染等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效的化解了环境风险,改善了环境质量。

下步打算:

一是全力完成整改任务。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无论是群众信访投诉,还是督察组反馈交办的环境问题,我们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个班子、一套档案、一抓到底”的“六个一”的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目标、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把解决工矿企业污染、餐饮行业油烟扰民、垃圾及填埋场污染、采石采砂破坏生态、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等我市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认真梳理、立行立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市环境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整改。既要防止问题整改简单化、“一刀切”,又要严厉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就对污染严重、通过整改也无法达标的企业和“散乱污”企业,要坚决关停,不留余地。

四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督查督办、通报、约谈、问责机制,促进环境问题的整改。并要狠抓整改问题的销号验收,所有整改问题,必须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决不能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以严标准、高质量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和巩固环保督察工作成果。

提问:局长您好,我是衡阳新闻网的记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哪些区域?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如何?

市环保局副局长唐小平答: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水土保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生态敏感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一级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其他各类保护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这些范围都是国家要求应划尽划范围。

按照全省红线划定工作安排,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意见,经过多次的修改论证,形成《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于2017年12月5日,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7月25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衡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856.3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2.12%。

下一步我们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题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发布会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刚才,刘晓利局长就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成就进行了全面介绍,蒋宏伟副局长、鲁骥总工程师、唐小平副局长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在此,我们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40年来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倍感振奋,为全市环保系统所取得的成绩点赞!各媒体如需了解更多情况,请与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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