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2017-11-27 13:53
小编有话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的宣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16〕59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17〕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关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广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重点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普查对象内容、普查的时间方法,鼓励社会各阶层关心和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二、工作重点
2017年普查准备阶段:宣传工作的重点是扩大和提高各级政府、普查对象以及全社会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性及其意义的认识。突出宣传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宣传,让普查活动家喻户晓,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8年普查正式开展阶段: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相关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证普查工作及时有序进行。通过宣传教育普查范围内的单位,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建立普查交流平台,反映普查动态,交流经验心得。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教育和揭露个别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污染源普查资料的行为。宣传普查机构和人员应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219年普查工作验收、普查总结发布阶段:以宣传普查工作成果为载体,利用普查成果反映环保工作的问题和成就。各行业所承担的艰巨任务,体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互动关系,让群众认知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引导全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三、组织实施
湖南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在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共同组织开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拟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活动、编辑工作简报、沟通交流信息、发布普查成果等。
各级普查机构应组织本级普查的宣传工作,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或计划,积极落实宣传工作职责,并将宣传工作方案或计划报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措施和方法
污染源普查机构在党委宣传部和各新闻单位支持配合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对象有的放矢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宣传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媒体传播。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有关重要活动,阐释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意义,报道工作进展;在普查正式开始及普查结果发布前,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信息;在普查工作各主要时段,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主要报纸设置污染源普查工作专栏,向社会发布普查信息,客观地反映普查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市州可利用当地的电视台和广播站进行有关信息的发布和报道,将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社区,深入群众。
(二)网络宣传。在“红网”等省内知名网站,报道湖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信息。充分发挥省环保厅网站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设立污染源普查专栏,开展宣传工作。申请“湖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公众号,及时发布动态新闻,提升社会关注度。有条件的市州开通污染源普查网站、发送普查宣传短信等,建立宣传交流平台。
(三)户外广告。以公益广告形式宣传普查,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集中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立有关普查工作的宣传栏、LED电子屏幕、标语、横幅等。
(四)制作发放宣传张贴画、宣传手册等等宣传品。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通过流动宣传车或寓教于乐的文艺表演形式进入乡镇、社区、工业企业等,贴近群众进行宣传。
(五)发放公开信。在清查工作开始之际,给每一个清查对象发一封公开信,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告知每一个对象,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把开展宣传工作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切实形成有利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组织落实宣传计划中的重点活动。环境宣传教育部门要发挥骨干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对新闻媒体的有关舆论监督给予积极配合与指导。
(三)突出重点,确保宣传效果
要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在普查工作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对象,确定工作重点,逐步开展工作,尤其要在营造普查社会氛围上下功夫。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宣传的主要目标是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宣传污染源普查意义与目的。对于广大群众的宣传,主要是在试点期间及全面普查阶段,安排重点是普查的主要内容以及被调查者的责任与义务。
(四)抓住时机,提升环保意识
要紧紧围绕污染源普查这个主题,加大对环境保护形势、当前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成就的宣传。要贴近百姓的生产和生活,宣传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模式,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境意识,使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环境要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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